上海民办新竹园中学2019年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一、上海民办新竹园中学学校师德考核小组

组长:王学军(书记)

副组长:汤蓉(纪检委员)

组员:潘晓伟(工会主席)、王志(组织委员)

杨晓丽(教师代表)、胡菊花(教师代表)

殷海玲(教师代表)、张合飞(教师代表)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教师师德。

3、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教师日常行为纳入师德监督体系,在年度考核时进行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评价以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主要内容(主要参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五、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能起到师德示范作用。优秀等次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50%

3、经查实教师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规定的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4、经查实教师存在师德表现不佳行为的,师德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


六、考核程序

1、学校师德考核小组组织开展师德评议。分为个人自评和民主评议。

2、个人自评:由教师个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对自身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情况供考核小组参考。

3、民主评议: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一般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学生(家长)评议一般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4、综合评定: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师德个人自评和民主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对每位教师作出综合评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或校务会研究确定。

5、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师德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党委)申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公布。

6、存档备案: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向所有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并将年度师德考核表存入教师人事档案。

7、学校应以师德考核结果为基础,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8、学校应在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备案。


七、考核时间

1123日前,下发师德考核通知、实施细则和师德考核表。

2126日前,全体教师完成自评,并签名。

31211日前,完成交流与评议。

41213日前,年管会审核,并报学校师德考核小组。

41216日前,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审核。

51216-20日,学校公示。

61220日前,考评结果上报上级单位。



上海民办新竹园中学

2019122